[人物]周炳文与《酒疯不才诗草》
作者:周书浩周炳文,名德玉,字炳文,号璧光,通江县麻石场瓦尖山(今麻石镇瓦尖山村)人,清朝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出生,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丙午科文生,壁山书院教习;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当选为四川省第一届省议会议员①,后任罗江县(今德阳市罗江县)征收局局长;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任通江县劝学所所长,后任视学;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秋任通江县初级中学校长,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病逝。生平著述有《酒疯不才诗草》、《地舆录实》。
周炳文一生疾恶如仇,仗义直言,对奸贪之徒常挺身而出,揭其短戳其痛,指陈其丑行,时人美其名曰“儒勇”。
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清政府上谕“自丙午科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②,宣告近1300年的科举考试制度走到了尽头。“科举制度的废除从结构层面截断了传统政治运行的轨道,大批知识分子失去了原先通过儒学知识资源获取社会地位的指望,不合时宜的旧功名也逐渐不能维系其社会地位和其他政治上的利益。”③周炳文自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获取丙午科文生④功名后,再无机会上进,便在通江县壁山书院任教习,教书育人。
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初,经机关法团推选,周炳文当选为四川省第一届省议会议员,常驻成都纯化街省议会。此后,从日本流亡归国、随蔡锷入川任第五师师长兼重庆镇守使的熊克武与嘉陵道(后更名川北道)尹张澜竞选省长。熊克武是武夫,张澜为文人。省议会议员分两派,文人一派多拥护张澜,尚武一派多拥护熊克武。两派阵营壁垒,旗鼓相当,互不相让。在选举投票的关键时刻,周炳文认为文人执政比武夫好,张澜任嘉陵道尹素有政声,兼之家乡通江县隶属嘉陵道管辖,周炳文权衡利弊,毅然投了张澜的票。选举结果,张澜当选为省长,会场秩序顿时大乱,熊克武的随从持枪对周炳文等人怒目而视,一时张弓拔剑,气氛十分紧张。周炳文借机上厕所,越墙脱身。后潜居省议会,数月闭门未出⑤。
省议会议员均是各地社会名流、精英。任四川省第一届省议会议员期间,周炳文结识了清末最后一次殿试的状元、四川省临时省议会(1912年7月1日——1913年3月底)议长、四川资中人骆成骧(骆后任国史馆纂修、四川高等学校校长等职,著有《清漪楼遗稿》),两人相见甚欢,志趣相投,并成为终生挚友。骆成骧在给张受之(名家祜,名流张文达长子)作《张受之封翁暨德配朱孺人合葬生圹志铭》一文中两次提及是“周君璧光”“属予铭之”⑥,两人友情之深厚可见一斑。
周炳文任四川省第一届省议会议员时,正值袁世凯复辟帝制成功,军阀混战,百业萧条,苛税奇重,民不聊生,举国暗无天日,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清末民族社会政治军事化的失衡变异已使社会控制和社会运行机制严重失调,整个社会陷于一种军事权威泛化的非理性状态。”⑦ 武夫当国,武力逞强,生灵涂炭,国人时有被无辜杀戮。在那个乱世,周炳文耳闻目睹了当局政治的黑暗、腐朽,但一介书生又无回天之力,便以晋人王孝伯(王恭)“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刘义庆《世说新语·任诞》)自勉,常痛饮讴歌,借酒消愁解忧,写出了抨击时政的诗歌五百余首,抒发幽情,寄托怀抱。后来,这五百余首诗结集为《酒疯不才诗草》。付梓后,分赠僚属、亲朋及长老乡贤,曾一度于通江县境内广为流传。
生来恶物性非常,加以横行势更张。
拒我鸿沟成敌国,逞他虎势着狐装。
蛆心敢钻千家肉,狗脸能生六月霜。
宁使负人勿负我,捕蝉还想胜螳螂。
——《警势利人》
此诗对那些狐假虎威,献媚取宠,故意搬弄是非、制造矛盾的人给予了辛辣的讽刺,如一把利剑,击中了“蛆虫们”的要害。
兴来脑子自婆娑,醒时逍遥醉后歌。
学就神仙嫌酒少,造成人格要钱多。
云深易采千年药,溪小难生百尺波。
我是翱翔和尚客,仅将安乐作行窝。
——《酒狂》
“醒时逍遥醉后歌”,作者借酒发“疯”,抨击那些以权压人的当政者;“造成人格要钱多”,在揭露当权者虚伪本性时,亦点明了所谓的“人格”不过是沽名钓誉的幌子而已;“溪小难生百尺波”,既是作者的自谦,又表达了被压迫的弱势群体无可奈何的痛苦心情。
《酒疯不才诗草》刊行于世,一些别有用心、媚世悦人之徒言诗集抨击时政,应予治罪。时任通江知事的王殿章(民国五年二月至民国七年一月在任)了解周炳文为人,说:“物不平则鸣,抨击一下又何妨?”一些巴结权贵、对周炳文嫉妒的人最终讨了个没趣。
周炳文任四川省第一届省议会议员期间,罗江县田赋管理混乱,漏额颇多。省议会鉴于周炳文清正廉洁,便派他到罗江县任征收局局长,清理该县田赋⑧。周炳文一介书生,不善于理财,便委托族人周太宗、周恩德、周正德、周永吉、周明远(以上五人分别系周炳文的族叔、族兄弟、族侄、族孙)等从家乡通江县前往罗江县清理田赋。周炳文原以为自己的族人去清理田赋,一定会对自己负责,把事情做好,哪知事与愿违,一年后,被人控告,说他出卖丁银三百余两(折合银元五千余元)。督署派人查核,周炳文分文不曾贪污,是周太宗等人中饱私囊。因玩忽职守,周炳文被罢免了罗江县征收局局长之职。事情过了数十年,族孙周明远还时时在晚辈面前提起此事,说周炳文任罗江县征收局局长时,钱库里的银元多得把楼都要压垮。也正因为钱多,才导致了他们贪污。
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周炳文兄长周德馨(武童生。因科举废除,亦无机会上进,时赋闲在家)家的雇工在周家屋檐下草垛里睡觉,草垛垮塌,雇工从草楼上摔在地上身亡。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乘机落井下石,怂恿死者亲属上诉。为了尽快了却此案,周炳文及一些关心此事的友朋往返于保宁(今阆中市)、成都达数年之久。通江知事丁睿(奉节县人,民国九年二月至民国十年一月在任),人称“丁大老爷”,因周炳文平时不像其他那些趋炎附势者巴结他,亦从中作梗,官司打得十分艰难。后来讼事虽平,但周家金钱耗尽,田产变卖了一半(周炳文兄弟四人,当时未分家)。
轻信族人和雇工命案引起长期诉讼,周炳文从中看到了人生的险恶、丑善、真伪,他对世态人心的观察更细致了,对世事的洞察更深透了。这期间,他作《自笑诗》五十首,自嘲自娱的同时,反映了他对一些社会问题的思考与洞见。
对子女教育,儒家传统教育重在“严”——“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传统的教育理念是当父亲的人要对儿女严格要求,但物极必反,过于的“严”则易走向另一面。在《自笑诗·自笑疏狂懒课儿》中,作者写道:
自笑疏狂懒课儿,由他燕子舞参差。
不图上学提书架,偏凭当宴夺酒卮。
竹马善驰作野马,吹笙刚起又吹篪。
出门拣得山歌唱,牧竖樵夫尽是师。
读此诗可以看出作者对子女的教育理念是不违天性、顺其自然,不能过严,要让儿童健康活泼成长;在向书本学习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大自然学习,向“牧竖樵夫”学习。
“重男轻女”在国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只有男州,没有女县”是这一观念的具体反映。周炳文在《自笑诗·自笑贪馋懒训妻》中写道:
自笑贪馋懒训妻,三餐不断酒壶提。
狮儿纵作河东吼,老马临风未肯嘶。
此诗表达了尊重、体贴妇女的朴素思想:即使有时妻子生气,作河东狮吼状,他这匹“老马”也安之若素。作品诙谐幽默,达观超脱,令人一笑。
周炳文还创作了《问山诗》五十首。其内容大致为:问山在盘古开天辟地之初,天外可曾还开山?问山养育的人为什么有好有坏、有贤良义士,也有贪婪残暴之徒?问山为什么生长五谷百物给坏人食?问山生出的禾苗为什么有良有莠?问山可曾惩罚过坏人、恶棍?……作品连发五十问,借物起兴,联想丰富,意象纷呈,匡正抑邪,寓意深刻,其抨击时弊、讽恶扬善的主题继承和发扬了屈原《天问》的思想。
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周炳文任通江县劝学所所长⑨,与从日本归国的邓天璧密切合作,兴办山区教育,改诺江女子小学为第二高等小学,创办麻石、铁佛、洪口、涪阳、苦草坝(今永安镇)等地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高等小学;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秋,在县城梓橦宫(今县人武部驻地)开办通江县初级中学,并担任校长。
为解决办学经费问题,周炳文提出将全县各地庙产改为学田的建议。他首先将自己家乡麻石场瓦尖山的凤鸣寺、漂水洞两地庙产改为学产,又在杨家河与皂角坪交界处新办学校一所,命名“中山国民小学”。事前,将庙产改为学田办学阻力大,经周炳文亲身实践,逐渐便在县内各地推行开来,办学经费也逐一落实。周炳文去世后,女婿王忠琦⑩为其立碑题诗:
毕生应事秉执公,辛亥三元首运蒙。
世尘污吏皆拒染,卒育桃李遍壁州。
此诗高度概括了周炳文的一生,彰显了他的人格、道出了他的经历及对桑梓教育事业所作的贡献。
晚年,周炳文卜居杨家河(今麻石镇瓦尖山村六组)老宅,写了许多田园山水诗。他家门前有一大田名“玉带田”。一次在田埂上散步,他诗兴大发,遂口占《游玉带田》:
玉带田弯几曲弓,闲游未便驾长风。
乾坤不尽佳山水,到处能安是醉翁。
作品在赞美家乡风光的同时,亦表达了随遇而安、乐天知命的人生情怀,有谢康乐、陶元亮遗风。
杨家河因一道小山溪得名,位于周炳文的宅第旁。一次,周炳文与小儿子一道过小溪。他有边走边思考问题的习惯,过溪沟时,诗兴又来了,便口占了《偕儿游山溪》一诗:
参差乱石阻溪流,我在前头儿后头。
我学桓谭忘却步,半随儿转半随沟。
桓谭,字君山,东汉哲学家,官至议郎,好音乐,善鼓琴,遍习“五经”,精天文。光武帝信谶纬,桓谭极言其非,帝怒,出为六安郡丞,于赴任中病卒。作者把所走的被参差乱石所阻的溪沟与桓谭坎坷的经历相比,嘲笑那些冥顽不化、习惯走老路的人,作品寓意深刻,如一幅画,一老一小越溪过沟的动作跃然纸上,生动形象,情景交融,浑然一体,读后有清水芙蓉之感。
周炳文文学造诣极高,诗歌创作数量亦夥,绝大多数作品今已失传。
周炳文还是一个学者。他先后对川西、川北的山脉水文、地形地貌、风向日照、民情风土等进行了详细考察,耗费十五年心血,著《地舆录实》。因雇工命案引起长期诉讼,他数年往返于保宁、成都打官司,晚年已无精力和资金付梓。《地舆录实》手稿行书誊写,字体工整娟秀,堪称笔墨中一宝,后与散留亲朋、子侄家中及民间的《酒疯不才诗草》悉数毁于“文革”,片纸未留。
周炳文生活简朴,粗衣素食,一生始终坚守着“一箪食,一瓢饮”的生活信念,生平最喜爱之事就是购买书籍字画。任四川省第一届省议会议员期间,每次从成都回老家杨家河,总有几担行李。家人以为是好衣物好吃食,喜之不尽。打开行李一看,除了书画,还是书画,家人大失所望。他常告诫家人说:“积钱买田,不如积德积书。”他家有藏书、字画近万册(幅)。这些古籍与字画,鼎革后,或被恶人掠夺据为己有,或收缴充公,或人为地将它们化为了灰烬。
学者邓若华在研究二十世纪前期地方精英时认为,由于科举制度的废除和议事会、参事会等自治机关的设置,旧日科举的选拔功能在某种程度上被新式的选举所取代,有不少无法继续进学或没有旧学衔的地方人士就在地方自治运动中通过选举进入各级谘议机关,成为新的精英;这些精英充分利用国家对发展地方自治的支持,通过担任县内各种董事和公会的职务,甚至在县府的某个职能部门担任公职,逐渐拓宽了自身的势力范围,成为清末民初地方权力格局中的领袖?。科举的废除,作为文生的周炳文失去了通过儒学知识资源获取社会地位的机会,便投身教育,再进入省议会,最后在政府职能部门担任公职(劝学所所长),目的是维系其社会地位和政治上的利益。但因轻信族人,而丢了征收局长的帽子;雇工殉命,而引发长期诉讼;为人方正不阿,不巴结讨好权贵、抨击时政,遭人妒恨……文人的性格缺陷注定了政治生活的一团糟糕。晚年,他蜇居老家杨家河,寄情山水,诗酒之乐之余,著书立说,以道德品格、义理辞章、诗歌曲赋等从事治民、说教、课读等活动,从他身上淋漓尽致地体现出传统士绅的共性。但在二十世纪初期,地方自治中的精英与知识分子大多数开始在现代化过程中转型时,他仍抱残守缺,不能不说这是他自身的局限。
后记:写作本文时,作者参阅了乡邦文献《通江县志》(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8月版)、《通江历史人物选》(政协通江县委员会编印,1984年8月)、《通江历史人物诗文选》(政协通江县文史委员会编,1992年9月)及《四川军阀史料第二辑》(四川省文史研究馆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4月版)等书。周炳文生平事迹材料一部分来源于李瑞明、向平章二位先贤整理搜集的《〈酒疯不才诗草〉的作者周炳文》(见《通江历史人物选》),一部分来源于长辈的口述。
注释:
①吕实强:《民初四川的省议会,1912——1926》,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16期,第256页(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民国76年6月);《一九一二年至一九二七年四川历届省议会组成人员名单》,见《四川军阀史料》(第二辑),四川省文史研究馆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4月第1版,第530页。
②别必亮:《清末科举制度改革考》,载《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97年第1期。
③邓若华:《现代化过程中的地方精英转型》,见许纪霖主编:《公共空间中的知识分子》(知识分子论丛第六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6月第1版,第160页。
④明、清科举制度,凡经考试取入府、州学者,通名文生(生员),习称秀才。
⑤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政党渐兴,后党争愈烈。四川省尹昌衡、胡景伊(文澜)二督军各有拥者,煎迫所至,势将糜烂成都而一战。前清状元、四川省临时省议会议长骆成骧竭诚调停其间,劝尹自退以全民,尹从焉。周炳文为共和党成员,胡景伊为共和党四川支部主席兼常务干事之一。四川省第一届省议会议员共140人,共和党78人,国民党51人,讨论会9人,民主党1人,党派不详1人。在议员中,共和党占绝对优势。因选议长、副议长,胡景伊派兵封锁议会,引发国民党议员不满而不参会,导致无法选举,旋即引起社会各界不满。后来有议员临时动议,欢迎征藏的尹昌衡回成都,胡景伊派(共和党)议员大肆咆哮,并有人出污言辱骂,会场秩序大乱,无法开会。周炳文应该是卷入此类政治斗争中的,并非为熊克武、张澜竞选省长之事受困省议会。“熊克武张澜竞选省长”之说亦谬。
⑥见《通江历史人物诗文选》,政协通江县文史委员会编,1992年9月,第87页。本文作者按:骆成骧《张受之封翁暨德配朱孺人合葬生圹志铭》一文作于山西提学使任上,文末署时间为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十五日。骆任山西提学使时间是宣统二年至三年(公元1910年至1911年)。骆于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卒于成都。可见《通江历史人物诗文选》有误。
⑦宋新夫、李承:《“知识本位”下的无兵文化与“武士”回归》,载《书屋》2008年第6期。
⑧省议会无权任命地方官吏。应为时任民政长兼护理督军(四川省最高军政长官)胡景伊委派周炳文到罗江县任征收局局长。
⑨清末负责教育调查、筹款兴学等事物的机构。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学部奏定《劝学所章程》,全国各府、厅、州、县普设,每所设劝学长一人,劝学员若干人,后裁并,另置学务委员。1915年,各县又恢复劝学所,每所设所长一人,劝学员二至四人,佐知事办理教育行政。1923年起改为教育局(陈旭麓、方诗铭等主编:《中国近代史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2年10月第1版,第138页)。
⑩王忠琦(1897——1986),字子英,玉楼河(今通江县兴隆乡)人,成都大学(四川大学前身)政法系肄业,毕生从事教育工作。生平事迹见《通江文史资料第三辑》第108页(政协通江县文史委员会编,1989年10月)。
邓若华:《现代化过程中的地方精英转型》,见许纪霖主编:《公共空间中的知识分子》(知识分子论丛第六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6月第1版,第1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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