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没有真相的鉴定书,谁之过???
本人兰桥成,于2014年9月20日晚突发左侧输尿管上段小结石(0.3cm)引起左腰部疼痛难忍入住平昌县人民医院10楼 外三科(医生说是肾结石掉下来的),21日早上医生金泉勇在我刚做完检查,无任何合并感染,无尿潴溜的情况下安排我插导尿管卧床平躺输液治疗,禁止我起床喝水活动跳跃,一直保留到9月24日,我实在被那根导尿管折磨得受不了,愤然要求换医院另外找医生处理时,他们不让我出院,又强烈推荐我就在本院做他们新买的高科技设备——硬输尿管镜检取石,并再三向我保证该技术对人体绝对没有损伤,只是费用有点高(10000多元/人次)。9月25日上午前往手术室在腰麻下做镜检取石术,手术做了近半个小时后医生又叫我签字改开刀手术。我问为什么你们说的绝对安全现在又要开刀?医生说取不到只有开刀,我因常年从事高空特种作业,身体不能开刀也不同意开刀,我说现在科技这么发达,打几个孔也不至于开大刀噻?在和他们僵持了20多分钟后他们又说不开刀要死人,这个字你不签我们可以出去找你家属签,反正今天这刀必须要开。于是他们派人出去骗我家属签了字,骗她们说我同意开刀,然后就又给我打全麻开刀了,,,(后来据平昌县卫计委领导告诉我: 当时是因为做镜检时捅断了我的输尿管,必须剖腹修补和清洗漏入腹腔的污染物。)
9月26日清晨,导尿管气囊无故爆炸造成膀胱内出血,更换尿管后多次堵塞不通并作持续灌注和冲洗处理。
9月30日晚深夜又一次堵了,医生金泉勇不听劝阻一阵野蛮操作导致膀胱内伤口再一次出血和疼痛,并作吃强力止痛药镇痛。
10月1日早上腹部严重膨隆,左下腹手术切口涨裂开,大量往外冒血水,床单,被套被大面积浸染;我要求立即转院重新清洗消毒和缝合刀口被遭到拒绝,只是把手术切口旁边的引流管打通,排放腹内积存的血水和尿液,并大量使用抗生素抗感染治疗,并保证如果身体出了问题一切责任和费用都由他们全权负责…………此事不了了之。
2014年10月10日,医生说抗生素使用量已经超标,不敢用了,先停几天观察一下,停药后疼痛逐天加重,行走活动困难。10月13日,医生说暂时也不敢再用药,叫我出院回家休养几天可以节约些床位费,便给我办理了出院手续;然而在我家属去结帐时才发现我预交的治疗费刚刚用完,还欠下52元。
然而出院后就不再管我了!叫我硬扛。11月25日前往该院取双J管后再次感染,由于疼痛逐天加重,左腹切口内产生硬结并逐渐增大,活动受限我多次前往求助对症处理,他们都各种敷衍,依然叫我硬扛…………!
后来我自己跑遍各大医院,找了无数个专家求治,均被告知因先前医生处置错误,且已错过最佳治疗时机,很难治疗了!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如今我只能依靠双拐艰难行走,家徒四壁,一家人生活全靠社会救助,不敢想象还能坚强多久……。
然而最让我寒心的是当事医生为了逃避责任,恶意隐瞒,故意将我的病历造假,导致我到现在一直得不到公正的解决:
从2015年5月份我拿到病历时发现病历记录严重不真实,直到现在这3年多以来我屡次找医院,卫计委和县里相关部门维权求助均无结果,他们要我先主动承认那份病历是真的才处理,期间还多次受到人身攻击,公安局两次出警保护。
2017年8月平昌县卫计委叫我自己写份陈述书作为附件一并送到华西法医鉴定中心做医疗过错鉴定,专家在查阅病历和我的陈述书时发现诸多不符,分析得知病历不真实,无法还原事实真相而拒绝鉴定。
回平昌后他们说我写的陈述书言辞过于直接,要改,然后又经过两次指挥修改,交给他们审核,于同年12月再次送往重庆法医验伤所做 医疗过错责任鉴定。在听证会上所有专家都一致认为原医生在治疗处置过程中确实存在过度治疗和选择手术方式错误的问题,且原病历术前、术中、术后记录严重失真。当事医生也当庭承认确实有我所陈述的那些事实,他们当时只是因为很忙而 “忘了写”。
2018年3月23日,我收到平昌县卫计委转达的“《重法医鉴12字第241号 — 重庆法医验伤所司法鉴定意见书》”,书中对医生错误的处置手段和方法只字不提,仅认定其病历记录过于简单,有过错;而我是因为输尿管结石疼痛去的医院,从而形成治疗过程的因果关系。由于不能区分双方因素所作用的大小,判属于 共同因素。
这个所谓“共同因素”,也就是说:既然一方面医院提供的病历无法还原事实真相,另一方面患者是由于身体不适而去找的医院治疗,那就干脆各打50大板!责任各承担一半。
说到这里,我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是我面对这样一份没有真相的医疗过错责任鉴定书,谁之过???一颗0.3cm的输尿管结石在当今科学技术条件下何以至此?北京的专家都说像我这样的小结石根本就不能叫“病”,多喝水多跳一跳就能排出来了,只是排的过程会有点痛!入院在没有任何应急指征的情况下就插导尿管要求患者卧床平躺并保留4天那么长时间,引起泌尿系统逆行感染,输尿管水肿炎症未消的情况下又连续做大手术,医生到底想干什么?到底隐瞒了什么?
血的代价不可重演,我愿带走这人世间的一切苦难,祝天下苍生永远不再生病,咱们病不起啊!!!也祝愿这些年来我遇到和没有遇到的那些想帮我治疗却又无能为力的医疗专家们 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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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上诉:funk::@
这就是那份没有真相的鉴定书,因为医院提供的病历无法还原真相,无法明确责任,所以干脆各打一半!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当院方和患方分歧较大,且病历记录确定不真实,无法明确责任的情况下,鉴定机构依法终止鉴定。
“行者4”网友:
你好!你在麻辣社区群众呼声版块发布的贴子,我院高度重视。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1、从2014年至今存在的医疗争议,我院尊重你的意见,一直按合理合法途径解决。
2、你所提到的医疗文书乱写和不写的问题。病历书写有国家标准,无法造假,你可以请相关部门调查和核实,并出具鉴定证明。
3、你和医院的医疗争议,重庆法医验伤所司法鉴定意见书已出,希望你和医院遵从专家的意见,按合理合法的途径进行解决。
谢谢!
平昌县人民医院
2018年3月24日 我见青山- 发表于 2018-3-24 10:18
“行者4”网友:
你好!你在麻辣社区群众呼声版块发布的贴子,我院高度重视。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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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民医院:
综上所述,1.病情实际情况,贵院有小题大作和拿忠者做实验以及设“黑洞”之嫌
2.病历是每个医生的执业必备,也是职业必备,贵院在治疗该患者中是故意还是为后来的明知变故而埋的伏笔,所有人都看得明白
3.贵院面对自己失败的手术,为什么不负责任而让患者出院,是想让患者的突发病情恶变而推卸责任或嫁移责任
4.本链接中,受害人提供的重庆方鉴定书一页中,对贵院有所解释,共同因素只是措词,无须践踏中国的法律和中国文明历史的传统以及面对全社会的中国公民而强词夺理
综上几点,我觉得贵院应主动在中国共产党的鲜红旗帜下主动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拿出诚恳的态度认真处理此事,还政府和国民一个公道和交上一份满意答卷,这才是贵院的光明前途。
本人刚刚发布,平昌县人民医院的回复提前发布,这是自动的吗????????
请各位读者认真阅读和分析个中细节
30几岁年纪轻轻的被医院乱治疗成了残疾,哎,病例还造假,难道就不能提起法律诉讼吗?太让人心寒了。难怪我爸爸说打官司需要有关系。这个社会,哎
我见青山- 发表于 2018-3-24 10:18
“行者4”网友:
你好!你在麻辣社区群众呼声版块发布的贴子,我院高度重视。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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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们院务部很有担当的回复。
你们那两位伟大的天使不会造假病历对吗?
鉴定报告上写的两个“病历记录未客观反映当时的真实情况”是专家在造谣对吗?
听证会上当事医生当着大家亲口承认的“因为太忙忘了写了”也是在造谣对吗?
他们在写病历时都得了一种叫做“选择性失忆症”的疾病对吗?现在治好了吗?
这种病毒能不能传染给我?我好想也 选择性失忆,忘掉所有的苦痛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