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饭饭 发表于 2018-3-18 22:56:40

【强烈维权】巴中城市规划控制区内陆续迁入坟墓!

      网友爆料: 3月初开始,巴州区回风街道龙舌坝社区陆续迁入墓葬,听传闻说是此地规划为公墓区(没看到过任何通知、文件、公示),近50户人客厅正对墓葬区,直线距离不到300米,可以预见以后经常会燃放烟花爆竹,严重扰民。为什么不迁入巴州区照台山公墓?此举既不符合民间风俗、又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现请市、区有关部门回复以下问题:
      1.在城市规划控制区设立公墓区是否符合规定?
《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关于规划区范围的确定”明确规定,回风片区属于城区范围,按照《城乡规划法》,必须实行规划控制。
《巴中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七条规定“巴州区;南江县所辖南江、东榆、石矿、乐坝、沙河、赤溪、下两、元潭、凉水9个乡镇;平昌县、通江县县城城市规划区为火葬区”。第二章火葬管理第八条规定“属城区的一律到社会公共墓地特殊墓区安葬”。                                                                     
   《巴中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第四章公墓管理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在城市开发区、文物保护区、革命烈士墓园、有碍观瞻的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以及铁路、公路沿线建设公墓”。
      因此,按照《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和《巴中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此地不应该安排集中土葬。
2.集中土葬是否有政府部门批准?
《巴中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火葬管理第十五条规定“属城区的一律葬入经批准建立的社会公共墓地”“ 禁止乱埋乱葬,禁止在社会公共墓地、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它地方建造坟墓,禁止将骨灰装棺埋葬,禁止垒大坟、立大碑。”
《巴中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第四章公墓管理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社会公共墓地(含骨灰、塔陵园),由县(区)民政局提出申请,经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审核同意后,报省民政厅审批并颁发《四川省社会公共墓地证书》;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区)民政局审批并颁发《农村公益性墓地证书》。”
按照《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此地如果规划为公墓,应该进行公示。未进行公示,证明没有规划。如果未经公示批准,则违反《巴中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规定。
请相关部门公开回复。




燕妈 发表于 2018-3-19 11:28:34

ZF的不作为。别人打开窗子看风景,我们打开窗子看坟墓:'(:'(:'(

誰伴我闯荡 发表于 2018-3-19 12:12:32

谁给的如此大的权利,违法乱建,不顾市容市貌,严重影响广大群众生活居住环境,Z F相关部门为何不制止及即使处理,是不知情,还是不作为,还是利益驱使?……

郑十一是我 发表于 2018-3-20 0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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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妈 发表于 2018-3-20 17:56:48

现在一到晚上睡觉,人家都是做美梦,我们是做噩梦

态度 发表于 2018-3-21 15: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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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家大少 发表于 2018-3-22 11:49:21

现在公墓区都规划的这么大了丫,政府真是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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